學生:莊閎棋
學號:496866040
下載時間:2007/11/25
資料來源:
http://homepage.ntu.edu.tw/~d92325003/final/final5.doc下面的文章是一位學生,寫下自己的經驗、收集資料以及訪問患者整理出來的報告飲食失調者( Eating Disorder)的對於身體的自我監管作者: 洪逸婷一、寫在之前:我個人的經驗
寫在這個報告的開端,我一定得寫寫為什麼自己想要做這個題目好來穩定一下自己的思緒,把我所注意到的書寫出來。
其實這也算是自己的生病經驗,雖然我自己的狀況還不到真正的飲食失調者,但是回溯過去幾近類似的狀況,讓現在的我為當時候的我捏了一把冷汗。
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因為我發育的比一般同學早,讓我的身材成了同學們嘲笑的目標,為了自尊不敢對家裡多講,也弄不清楚這種同儕欺負識不是自己的錯,混亂不堪的我就讓「吃」變成了我唯一的壓力宣洩管道,於是身材像吹了氣球般漲了起來。直到高中,可能是為了轉換一個心境吧!卯起勁來減了15公斤,當時我嚴格控制自己的三餐:早餐烤一片白土司配一杯低脂牛奶、午餐一杯牛奶配上脆麥片和一盒水果、晚餐一碗雜醬麵、加上一些青菜,除此之外,每日喝兩公升的水、慢跑四百公尺,一個學期就瘦了15公斤。
我以為瘦了就是一種救贖,不管對於人際關係還是對我自己的信心,三年在女校裡的確過得很快樂,自從減肥成功以後,我與一般人一樣正常飲食、正常活動,不再多花心思在減肥上面,直到我上了大學。
對於遠從南部上臺北唸大學的我而言,要適應的不僅僅是大學的課業而已,還有第一次離家獨立生活挑戰、人際圈的重新建立。一下子要找到自己的歸屬是件困難的事情,小學時候被排擠的陰影還是存在心裡,初到新環境總是非常的惶恐,看到周圍的同學都是身材姣好、怎麼穿怎麼好看的女生,某次穿了無袖上衣去上課的我,又被同班男同學調侃,一氣之下,又開始研究起減肥計畫。
然而,上大學以後生活多采多姿,不再像小高中時來的規律,常常和同學一起吃飯就變得毫無節制,為此我只能採取激烈運動的方式來增加卡路里的消耗,最後變得每天都要出去運動,不管多晚。而後來,開始嚴格計畫和同學聚餐的時間。但後來逐漸演變成會因為要慢跑而拒絕參加同學間的聚會活動,或是為了要少吃而拒絕參加同學聚餐。但是,偶爾餓的發慌的我,在進行了這麼多項自我操控之後,卻也會因為突如其來的食慾而啃掉一整包餅乾,最後只得在半夜一兩點的時候去慢跑、消耗我攝取的卡路里。也時常為了減肥的挫折,搞的自己心情低落。
這樣的情況直到我升大三的時候才逐漸好轉,或許是因為去打工後逐漸與人群接觸,發現人與人相處的焦點不僅僅在於身體形象,也或許是大三之後,繁重的功課將我的空閒時間填的滿滿的,讓我沒有時間去想要如何操控自己的飲食及作息,除此之外,我也開始意識到不能讓這個社會建構的「身體意識」操控著自己,才逐漸減少了這樣的行為。
二、研究命題、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研究命題我自己可以靠自己的意志力去嘗試掙脫標準體態的束縛,然而,不可否認,我們社會卻又是無時無刻在建構所謂的標準體態。翻開報章雜誌,媒體無時無刻在歌頌完美身材比例,到底身材姣好的標準到底在哪裡呢?這個社會到底將何種標準視作胖?何又為瘦呢?我開始思考到減肥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們到底是為了要符合什麼而減肥呢?而在我們不斷地去控制自己的飲食、規劃減肥計畫後,我們致力於我們所規劃的那些控制,但最後向是斷不了的執念,心心念念地在意自己幾斤幾兩重,而忽略了到底為什麼而減肥、減肥的意義為何。
因此,我想要探討有關減肥的極端案例,從極端的例子中看出減肥行為的操控。飲食失調者指的是厭食症及暴食症患者,因為飲食失調者通常對自己都進行著嚴格的飲食與運動操控,或是會嘗試各種方式來減肥,所以我想就飲食失調者對於身體的自我監控來探討時下堪稱全民運動的減肥行為。
研究方法
先蒐集資料瞭解「何謂醫學上標準的身體」,「何謂飲食障礙、飲食失調」,蒐集的資料類型有衛生署網站所提供的指標、一般的碩博士論文,以及一般介紹飲食障礙或精神疾病的專書。除此之外,也採用心理學參考工具書,例如:心理學百科全書及心理學字典等。再來歸納蒐集到的資料,其中另外歸納生病經驗的描述,這方面的資料有他人碩博士論文的訪談、描述自己生病經驗的著作,以及對一位厭食症患者的訪談。
研究限制
蒐集到介紹厭食症、暴食症的專書並不困難,但是國內討論厭食症、暴食症的碩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卻很少,另外,準備報告的時間不夠長,要找到願意接受訪談的飲食失調患者並不容易。找到了也還有另一項困難是要如何突破受訪者的心防,讓受訪者可以侃侃而談自己的生病經驗也是件很困難的工作,所以在個案蒐集方面並沒有很完備。
三、何為標準體態?. 醫學所界定的正常體型衛生署的網站所提供的標準,是以BMI指數作為測量正常體重的標準,BMI指數意指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計算方式是: BMI=體重(Kg)/身高(M)的平方。
BMI最早是被1983年的美國大都市生命保險的標準體格所採用的數值,因為利用BMI求出來的標準體重比起美國衛生單位所提供美國人口平均體重來的輕,而1992年的NIH Technology Assessment Conference也認可以BMI來當作控制體重、衡量過重體重的依據。
蕭芳惠(民83)的碩士論文「臺北市高中女生的體型意識與心因性厭食症、暴食症傾向之相關研究」也引用BMI指數作為標準,15.6以下為消瘦、15.7~17.6為過輕、17.7~21.4為正常、21.5~25.3為過重、25.4以上為過胖。而衛生署的網站則是採用BMI=22為正常標準,數值在± 10 %都算是正常,因為這個數值是運用流行病學所統計世界各國得病率及死亡率,發現體型與健康、罹病及死亡率有相關而設計出來的公式。不過根據Manual of Nutritional Therapeutics這本書表示,在美國BMI數值在27以上才算作過重,超過標準體重20%才算作「體重過重」,這顯示了根據不同的種族,BMI的數值標準也不相同。
事實上,BMI只是一種群體統計下的數據,用以預測身體脂肪在人體佔的比率,並且是一個群體的統計數據,並不能完全代表個人的狀況。除此之外,因為是除以身高的平方,所以會減低身高所帶來的影響。由此看來,不能倚靠BMI指數,還必須看體脂肪
[1]及腰圍
[2],男性如果體脂肪超過25%,女性如果超過30%就被稱做過胖。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有鑑於BMI指數無法測量出中廣型的肥胖,因此四十歲以上中年人口,若男性腰圍大於90公分、女性腰圍大於80公分則視作為肥胖,因為若是腰圍大於100公分,在醫學上的觀察是會提高得到第二型糖尿病的機率
[3]。
因此我們可以利用以上種種方法,測量自己的體重、體態是否是過胖,但是這些測量方式全都是在醫院醫學出現之後,才利用大量的統計資料演算出「何者是最適宜的體重」,根據David Armstrong在監管醫學的興起(The rise of surveillance medicine)裡所描述的,這樣的醫院醫學的興起,使得醫學發展熱衷於統計大量數據資料,從統計中去計算人體最適宜的狀態,並計算出何種狀態是最可以避免人體得到疾病的風險,如同BMI指數、體脂肪或腰圍比例的存在是為了提醒人們保持自己的最佳體態,以避免疾病找上身,這也不能否認,在「過度小心」之下,許多過胖的體型就被視作「疾病」或是「不好的」、「不健康的」,但是,稍胖的體態難道不能夠是天生的嗎?醫學對於體態的關注顯然是滲透至每一個人身上的,對於每個人都具有無形的監控,譬如我自己本身的經驗,我的體脂肪超過30%,但是我平時的飲食正常、少油少糖少鹽、盡可能吃生機素食、一週一到兩次的肉食、每週至少一次的運動,但我的體脂肪仍然高居不下,我看起來體態還算正常、對我的身體狀況也不至於影響,可是在健康檢查的量表上,我就是被視作「稍胖」,需要「注意」的,可是難道這樣的我就被視作不正常嗎?然而,根據現代醫學的觀點,卻會為了風險管理而要求個人作自我的監控,因此我們的健康檢查會提醒我們注意這件事情,體重或體脂肪過高是邁入心臟病高風險的的象徵,為了健康,減肥成了全民運動。
從流行文化看完美體態對於每個人的審美標準均不太一樣,根據蕭芳惠(民83)的碩士論文「臺北市高中女生的體型意識與心陰性厭食症、暴食症傾向之相關研究」所做出的結論,來證明目前社會所具備的審美觀是主張纖瘦體型的,該論文分層隨機抽樣調查了八所學校共1204份問卷,並利用統計發現臺北市高中女生的「自我認知體型」、「期望體型」和「實際體型」非常不一致:
1. 臺北市高中女生約有六成以上都期望能變得比自己認為的現有體型更瘦。
2. 臺北市高中女生有超過四成者期望能比實際體型更瘦。
3. 臺北市高中女生約有二成多認為自己的體型比實際上要胖。
姑且不論造成這樣的原因是什麼,可能是大眾媒體流行文化的強力放送,但不可否認的是,現代社會審美觀的傾向,的確對於高中女生造成了壓力。
另外,根據張錦華(2002)《女為悅己者瘦》則提到,受訪者瘦/塑身的理由其實很多層面而複雜的,在一個較陌生的訪談情境中,通常教會先談到表層、較無負面的價值、並顯示個人自主性的理由。..在受訪者和研究者取得較多的溝通之後,受訪者開始提及其所處的社會場域對體型的壓力,包括各種來自親友、工作、人際關係、甚至夠衣和路邊推銷的社會評價眼光。
張錦華(2002)提到,個人所做的解釋,即使是強調個人主動性,但是其實也與受訪者對其社會位置角色的遭遇與期待有關。(2004:246-247)
由此看來,許多人選擇減肥行為,甚至為自己塑造的理想身體形象有可能是與其所在的社會位置有關,因為與他人的互動而使個人想要改變自己的身體形象。而飲食失調者的症狀都是起始於「節食或減肥行為」,想要藉由控制飲食改變身體,以下有對於飲食失調的討論。
四、何為飲食失調(disordered eating)在台灣,我所查到的資料顯示,報章雜誌開始頻繁地出現厭食症、暴食症等字眼是從民國88年起
[4],而第一篇研究台灣年輕女性體態意識並且有提到厭食症的論文是民國76年陽明公衛所的張淑珍所寫的「某大學女生體態意識、肥胖度、健康與飲食生活關係之研究」,裡面所採用關於身體意識和飲食控制方面的資料還多半是來自日本及美國,其研究統計資料也顯示當時研究者尚未能觀察出來台灣女大學生有飲食障礙的顯著問題。雖然這並不是表示厭食症或暴食症在當時並不存在,而是表示飲食障礙在台灣還並不是一個被關注或是擁有很多患者的心理疾病。
飲食失調的定義根據心理異常的診斷與治療這本書指出飲食疾病(eating disorders)可以分兩種:心因性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和心因性暴食症(bulimia nervosa),而依照DSM-III-R(1987)心因性厭食症的症狀是排斥維持自身正常的體重,其體重低於正常年齡和身高約百分之十五或更輕些,極端恐懼超重,對於自己的身體意象相當困擾。女性患者中,會有連續三次月經生理週期中斷的現象。而DSM-III-R判斷心因性暴食症則是有:連續三月中每週有兩次不定時無節制大吃大喝,當時卻有不能自制的感覺,極端隨時關心身材,又同時固定嘔吐和通便,嚴格限制飲食,或運動去避免體重增加。
飲食失調的介紹而根據飲食疾患的團體心理治療這本書,則是將anorexia nervosa翻做神經性厭食症,將bulimia nervosa翻做神經性暴食症。anorexia nervosa這個名詞原先是指神經質的失去食慾,但這是一個錯誤的定義,因為通常只有在疾病晚期才會發生食慾喪失的情形,大多數的個案會有長正道極度的飢餓感,但他們會想盡辦法去拒絕這種飢餓感的存在。病人會發展出屬於自己處理食物的方法(儀式),並且發現病人的時間大多為食物本身及準備食物的方式所佔據。anorexia nervosa的患者通常剛開始只是以節食的方式來減輕體重或是雕塑身體的某一部份,許多個案在一開始追求體重的理由和其他非厭食症節食者是一樣的,但是厭食症患者會一直地持續節食,即使身體已經達到「骨瘦如柴」的地步。久而久之,厭食症個案的興趣範圍會減縮到僅專注余節食、食物及運動方面。同時往往會伴隨著憂鬱、焦慮、注意力不集中、睡眠中斷、強迫行為及從社交中逐漸推縮到與外界隔離的境界。此外,神經性厭食症(心因性厭食症)還可以細分成限制型(restricting)和暴食型(bulimic),前者為了減輕體重而限制對食物的攝取;另一種則是在限制飲食和暴飲暴食兩種型態間交替進行。anorexia nervosa好發於年輕女性,年齡主要集中在12歲到25歲間。
bulimia nervosa則是在過度引時候所產生強烈的和無法抑制的衝動,患者會使用人工的方式來對抗暴食後所產生的肥胖,這些人工的方式包括自我催吐;不當使用輕瀉劑、利尿劑和減肥藥;限制飲食和絕食;和過量的運動。個案每次都是自己一個人偷偷的、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從事暴食的行為,最常見的發作時間是在傍晚時分,所吃的食物都是病人日常生活間「被禁止」的,例如:油炸食物等高熱量食物。為了消耗這些熱量,患者通常使用清除性的補償措施,也就是自我催吐。此外,bulimia nervosa的特徵就是對體重和身材的高度敏感性,而大多數的暴食症個案都維持著正常的體重,根據研究,bulimia nervosa發作的年齡通常在青春期的晚期。多數暴食症個案在第一次評估的時候,體重是正常的,但差不多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個案在某些時候體重會有過重的情情。也因此當神經性厭食症(又稱心因性厭食症)在1694年就曾出現在醫學文獻上,1870年代就有被研究者當作一種獨特症候群、1970年代到1980年代間逐漸被確立的同時,bulimia nervosa卻是在1900年代後期雖被描述,但1940年代才有更具體的相關研究,甚至到了1987年才再次確立bulimia nervosa是與anorexia nervosa不同的飲食障礙疾病。
飲食失調的行為模式
anorexia nervosa
1. 拒絕維持正常體重。
2. 受限制的飲食、過度的活動、以及/或是利用清除性的行為(催吐、濫用瀉劑及利尿劑)來排除攝取的熱量。
3. 社會退縮:排斥社交行為以避免被發現厭食行為,或者以避免攝取過多的食物。
bulimia nervosa
1. 不斷重複出現無法控制的暴食現象。
2. 出現一些補償性的行為,是為了應付暴食及體重控制後所產生的結果,包括自我催吐、不當使用輕瀉劑、利尿劑或減肥藥、過度運動、劇烈的節食或絕食。
3. 可能會拒絕維持正常的體重
飲食失調與正常的身體的討論
由上述的描述得知,飲食失調者會嘗試極端地去控制身體,避免過多的熱量攝取,而如果當熱量攝取超過他們所設定的範圍的話,他們會試著以各種方法排除這些熱量。但是更弔詭的是,厭食症患者的體重通常比正常的體重低了百分之十五,甚至更多。而暴食症患者通常具有正常的體重。如果根據BMI來衡量他們的身體,他們都是不需要進行減肥的族群。不過,也就是因為過輕或正常體重的人過度重視節食或減肥行為,所以才會被視作「不正常」的一群。
五、飲食失調者如何作對自己身體的監管與操控從上述種種描述發現,不論是厭食症或是暴食症患者對自己都有嚴格的操控,什麼時候吃、吃多少、怎麼吃、要是超過了怎麼辦。
我的受訪者就表示,如果自己看見別人吃的比別人多,她就會吃的更少,一定要吃的比對方更少就是了,她去看醫生為了防止催吐嚴格地記下每天所攝取的食物,醫生是希望她可以記下的是進食的心情,但對她而言,卻是嚴格地記下每一項她吃進嘴裡的東西。如果她覺得飲食失控,她就會進行催吐。為了防止這樣的行為,她已經不大與別人一起進食,如果同事約她一起吃飯,她會從好幾天前就開始焦慮煩惱要吃什麼、要怎麼吃,以免自己攝取過多的卡路里、也以免自己失控後催吐。因此,平常她不太與朋友出門,我驚訝地問她大學時期有沒有參加什麼社團和活動,她卻表示大學時代沒參加任何社團,也很少和朋友一起去聚餐,以免被發現自己的厭食症狀。
受訪者:…我很討厭大S他們那些明星,明明就已經瘦得半死了,還要拼命減肥。訪員:那你看到那些比你瘦的,你的反應是什麼?
受訪者:就吃的比他們更少啊!如果吃得比他們多就會很痛苦。
訪員:那你跟別人吃飯呢?如果別人都吃的比你多?
受訪者:我很少跟別人吃飯耶…,每次跟同事約吃飯就好幾天前就在想…想說到底要吃什麼才不會吃太多…,這都讓我很焦躁啊,所以我很不喜歡跟別人吃飯。
訪員:那你以前大學都沒有跟別人吃飯嗎?
受訪者:沒有啊!
訪員:那社團同學或是其他同學聚會你都不去嗎?
受訪者:呃,其實我很少跟同學吃飯耶!大學也沒參加社團啊,都直接回家,不太和別人接觸的。
而根據慾望:我與厭食搏鬥的日子的作者Caroline Knapp在書中自述:有三年的時間,我每天吃同樣的食物:早餐吃一個原味芝麻貝果,午餐吃一盒Dannon牌咖啡味優格和一個蘋果,晚餐吃一塊一吋立方體乾酪。我跑,一連好多英里。
飲食失調的患者以上種種的行為都顯示了如同傅科在《規訓與懲罰》裡所描述的,一種精心計算的強制力慢慢通過人體的各個部位,控制著人體,使之變得柔韌敏捷。這種強制不知不覺地變成習慣性動作。而這些控制不是將人體當作不可分割的整體來對待,而是「零敲碎打」地分別處理,對它施加微妙的強制。(1992:pp.135)
譬如,我的受訪者嚴格控制著自己的飲食。將自己所進食的的份量記錄下來、也觀察著別人進食的狀況,如果發現自己比對方進食多的話,她就要更嚴格地操控自己的飲食習慣,同時她也每天量體重,一旦發現自己體重有增加的話,她會用更嚴格的手段來逼迫自己節食。此外,如果一旦發生失控的行為,或是自己覺得當日飲食控制不夠理想的話,就會利用催吐來進行補償。
Caroline Knapp在書中描述她有次到吃到飽的餐廳與朋友進行早餐的聚會,她無法控制自己要吃多少才是正常,因此她狂吃。碰到這樣的狀況時,她會在第二天進行「賠償」--挨餓整天,或是跑六英里,或者是挨餓也跑六英里。
此外,引用翁樹澍(民93)的博士論文「厭食症患者觀點中的家庭系統運作之探討」裡的訪談個案B也表示:節食之後,我就只吃五樣東西:青菜、豆腐、絕對不吃澱粉、不吃肉、不然就只吃潤餅,如果吃正餐一定要水煮的。暴食之後和厭食時剛好相反,就是什麼都塞:麵包或油炸類、糖類、甜的、油的一直猛塞,因為這些都是平常不敢吃的東西。在暴食階段跟大家吃東西的時候,若人家硬要妳吃甜的東西,洗想到等一下就會吐掉,所以允許自己吃進去高熱量的東西,之後就變成「暴食—催吐—暴食」的循環。(2004:pp.92)
這些操控的動作:吃多少(每天可吃多少卡路里)、怎麼吃(吃哪些種類的食物、以什麼樣的方式烹調、避免與他人一同進食)、超過了的補救措施(催吐或是運動)、以怎麼樣的方法監管自己的體重(每日早晚量體重),似乎都是被行動者本身所操控好的,這些規訓模式隨著每個人的性格、生活習慣而有所不同,更以一種量身訂做的模式,為個人訂做專屬於自己的規訓程式。飲食障礙的患者必須按照這樣的規律生活,不然就會不知所措或是失控(過度飲食或是產生其他情緒問題)。
飲食障礙者也符合傅科理論中空間分配:規訓首先要從對人的空間分配入手。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它使用了幾種技術,其中「規訓需要封閉空間,標示出一個與眾不同、自我封閉的場所。」(1992:pp.141)就很能夠拿來解釋飲食障礙患者拒絕與他人共同進食的心理,為有達到完全的封閉才能夠避免掉所有會破壞飲食障礙患者進行飲食控制可能性。
飲食障礙患者也無法避免符合傅科所提到的,在一切規訓系統的核心都有一個小的刑罰機制。這個刑罰對於飲食障礙者而言,就是不遵守節食戒律而進行的懲治:使用「排除」的行為,例如:自我催吐、使用輕瀉劑、絕食和過量的運動。來懲罰自己縱欲的行為。
Caroline Knapp在著作中也提到:我在那些年中常常跑,二、三英里的定額工作像強行軍,含有規訓、懲罰的意味...跑啊跑啊跑,我思考卡路里:每英里燃燒一百卡路里,相當於半盒優格;兩英里燃燒二百卡路里,相當於午餐。身體是機器,或者至少我希望它是機器;被細察、修補的體系,其輸入和輸出必須被測量、控制,其痛苦必須被視為次要,其取樂能力必須被視為不重要。(2004: pp.126 )
我的受訪者則表示,她因為吃太少沒有體力運動,催吐是她覺得比較容易的方法,當她覺得自己吃太多的時候,催吐就好了。她說,當然會覺得催吐會有罪惡感,但是如果不把身體裡面的那些食物清乾淨,她會更煩躁、更不舒服。
訪員:那…這樣的飲食控制行為,對妳的身體狀況有什麼樣的影響嗎?
受訪者:會啊,體力真的很糟,我根本沒有力氣運動。…然後,我知道我身體狀況很糟啊,所以買了很多健康食品,我賺的薪水大概都拿去買各式各樣的健康食品了吧!(笑)
訪員:催吐...對身體不是很好,你「理智」知道這件事,那為什麼還會持續
進行這樣的行為呢?
受訪者:其實現在比較少了啦!我會努力控制自己吃很少,盡量不要吐。(訪員:為什麼?)因為還是會有罪惡感啊,覺得自己催吐很糟糕,但是如果不催吐、又吃很多的話,我的情緒會更糟糕吧!(笑)
六、飲食障礙的治療方法
根據心理異常診斷與治療一書指出,心因性暴食症和厭食症二者對身體都極具傷害性,甚至會造成死亡,大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厭食症患者會死於不同的併發症。治療的第一部是先從患者的病史做評估,並做醫學的檢驗,如果體重實在過輕就必須要強制住院,以監控病患飲食,並避免其繼續嘔吐或使用其他排泄藥物。因為過度嘔吐會使得病患胃酸逆流、使胃腸及食受到傷害,而過度的催吐與排泄也會使得營養流失,使得患者產生營養不良的問題。但若患者沒有過輕,就只需要保持體重,並改正自我傷害的行為。但是,飲食問題並患的治療步驟通常很簡短,約八到十二次,使用的方法是以行為治療,增進健康的進食行為和剔除自瀉的毛病。
而另外一種方式則是使用認知—行為方法來治療心因性暴食症,在十五次的團體治療中,利用提供節食設計、探討異常行為事件、教導問題解決方法等方式,讓患者可以學習應變的方法。
此外,根據翁樹澍(民93)的論文,則是使用家族治療來追究使飲食障礙產生的根本問題為何,讓患者可以瞭解到影響自己情緒的根本問題是什麼,避免患者利用飲食操控來逃避情緒問題。
我的受訪者表示,精神科醫師有開一些藥物給她,但她搞不清楚是什麼藥物(我個人揣測可能是抗憂鬱之類的藥物,心理異常診斷與治療中有提到,因為許多飲食異常患者的主要徵狀是憂鬱情緒,所以醫師也會開抗憂鬱藥物幫助患者改善情緒。)我的受訪者也有去參加團體治療及心理諮商,但她表示,對於她個人改善厭食症效用並不大,但有幫助她更瞭解自己、去思考自己為何會罹患厭食症。
訪員:那你有去尋求什麼方法解決你的飲食問題嗎?
受訪者:有啊,我有去找那個陳**醫師,就是他有看精神科,然後他們那裡也有諮商師在,(訪員:有用嗎?)其實我覺得沒什麼用耶….,不過他有幫我開一些藥物,我也不知道是作什麼用的,然後還有跟醫師聊一聊感覺還不錯,那個作飲食記錄就是他叫我作的…,嗯…讓我沒那麼焦躁。(訪員:那諮商師呢?)就室友團體治療,我才發現我其實是裡面最不嚴重的。(笑)看到有那麼多人跟我一樣,甚至比我還糟,其實感覺就….沒那麼慘啦!然後,看他們的經歷也幫自己思考一點..,但是沒有太大效果,所以我也想知道還能怎麼辦耶?
七、寫在之後:結論與其他問題的思考從以上種種看來,減肥對於飲食失調者而言只是在進行一個莫名的操控。目標不是標準身材,BMI的多少對於飲食失調者是無意義的,能否成功地操控自己的身體和行為才是患者進行節食或減肥計畫的目的。所以身體到底瘦到幾公斤是不重要的,飲食失調者的焦慮來自於行為的失控,對於標準體重的在意只是在於剛開始進行節食或減肥行為,而當體重持續下降,飲食失調者對於身體的操控就越來越注意、也越來越嚴苛。
所以,我們到底是在追尋社會的標準,還是在追尋自我的標準呢?
我的受訪者提到兩點是我覺得很有趣的,一是為什麼體重是可以操控的?二是到底什麼才是正常?
第一點是我們兩個在聊天對談的時候聊到,我說,為什麼會人會想要控制體重呢?搞不好體型是出生時就注定的,跟遺傳學有關係,這並不是我們想要監控就可以達到的標準,就像有些人出生就是矮矮胖胖的,有人一出生就高高瘦瘦像個竹竿。我的受訪者想了一下,說:對耶,我們都會很認命身高是天生的、沒辦法改變的,但是我們認為體重是可以被我們所操控的,只要我們少吃就可以減少我們的體重,卻不曾去思考過一個人的體型是天生不同的。
張錦華(2002)也引用了Cheri K Erdman(1996)的觀點抗衡社會的價值觀,指出人體其實有其「自然體重」,所有的人不論胖瘦均會調整自身的新陳代謝維持這個體重。而採用節食檢重等方法來改變自然體重,往往使人們很容易胖回來。與其在節食與復胖的焦慮循環中,消耗自己的信心和生命,不如及早明智的面對自己身體真相。(2002:267)
醫院醫學出現後,身高體重都給了我們一個「標準」,多高的身高「應該」要配上範圍多少的體重才是正常值,超出或是低於標準值都是「不合格」的、會提高得病的風險,然而,體態難道不可能是天生注定的,疾病也可能會隨著遺傳基因而使得每個人得病的風險不同,難道胖瘦不能包含在基因的計算裡嗎?
人們將體重視作可操控的,因此才會使用各種的手段試圖去操控體重,然而體重真的是可操控的嗎?除了我們可以利用醫學技術:抽脂、整型,來改善體型以外,難道我們真的可以靠飲食的控制就能夠達到控制體態嗎?
第二點是我的受訪者反問我的問題,她問我:現在有那麼多人都在減肥、進行飲食控制,那這樣我的節食行為還算是不正常嗎?我問她,那如果人人都這樣妳就覺得自己是正常的嗎?她說,是啊,人人都一樣這樣不就是很正常的行為嗎?
所以,正常值與否的界定到底在哪裡呢?當人人都在採用各種方式節食,期待以這樣的方法獲得更完美的體格,或是在風險管理的概念下,期待以標準體重降低疾病的風險的概念之下,人人是不是都會採取一些「節食」手段來「規訓」自己的身體呢?飲食障礙正常與異常的界線又在哪?在會不會使用「排除」的手段來消除卡路里嗎?但是現代不也很多人吃減肥藥嗎?在體重是否低於正常值嗎?
這一切似乎可以讓我們繼續思考,不僅僅是飲食失調這回事,還有,關於減肥這回事。
八、參考書目:
Linda Seligma/張景然等譯(民84)。心理異常診斷與治療,臺北市:五南。
傅科著/劉北成、楊遠嬰譯(民81)。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臺北市:桂冠。
Heather Harper-Giuffre , K. Roy Mackenzie編/唐子俊等譯(2003)。飲食疾患的團體心理治療,臺北市:五南。
卡洛琳‧柯奈普,刁筱華譯(2004)。慾望:我與厭食搏鬥的日子。台北:台灣商務。
Armstrong, David(1995)” The Rise of Surveillence Medicine.” Sociology of Health and Illness17(3):394-404.
蕭芳惠(民83),臺北市高中女生的體型意識與心因性厭食症、暴食症之相關研究。台灣師大家政教育所,博士論文。
翁樹澍(民93),厭食症患者觀點中家庭系統運作之探討。彰師大輔導諮商所。
張淑珍(民76),某大學女生體型意識、肥胖度、健康與飲食生活關係之研究。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論文。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張錦華(2002),女為悅己者瘦。臺北市:正中。
David H. Alpers, William F. Stenson ,and Dennis M. Bier(1995). Manual of Nutritional Therapeutics.
[1]「健康新指標 體脂肪率 測你健不健康 男性超過25%,女性超過30%,稱之肥胖。飲食不當、缺乏運動,都會導致脂肪屯積。體脂肪過多 不僅影響身材,且易引起慢性病。」,中華日報,88/01/11。
[2] 「國健局:量腰圍 應納健檢項目 腰圍比BMI值更能反映肥胖程度 」,民生報,94/05/04。
[3] 中廣 糖尿病易上身 BMI指數達22 罹病率即上升 以國外標準衡量會失真」,民生報,87/06/29。
[4] 「厭食、暴食 青春期狂瘦熱下的隱憂」,民生報,88/12/03。
「青少年厭食症 有人體重調到19公斤」,聯合晚報89/08/14。